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

2017-08-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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证券代码:002578        证券简称:闽发铝业        公告编号:2017-046

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

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

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
特别提示:

1 本次股东大会期间没有增加、否决或变更议案。

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修改前次股东大会决议。

一、会议召开情况

(一)召开时间:

1、现场会议召开时间:2017年8月17日上午10:00

2、网络投票时间:2017年8月16日-2017年8月17日

其中:(1)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:2017年8月17日交易日 9:30-11:30,13:00-15:00;

(2)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8月16日15:00-2017年8月17日15:00期间的任意时间。

(二)现场召开地点:福建省南安市南美综合开发区公司9楼会议室

(三)召开方式: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、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。

(四)召集人: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
(五)主持人:董事长黄天火先生

(六)会议通知:公司于2017年8月2日在《证券时报》、《证券日报》、《中国证券报》和巨潮资讯网(http://www.cninfo.com.cn)刊登了《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》。

(七)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《公司法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《公司章程》、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》的规定。

二、会议出席情况

1、出席的总体情况

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(代理人)共7人,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66,933,046股,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988,093,296股的57.3765%。

2、现场会议出席情况

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(代理人)6人,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66,833,046股,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988,093,296股的57.3663%。

3、网络投票情况

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(代理人)1人,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00,000股,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988,093,296股的0.0101%。

4、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情况

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。

5、会议对董事会公告的股东大会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。

6、公司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。

三、议案审议表决情况

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,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:

(一)审议通过了修订《公司章程》的议案

表决结果:同意566,933,046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(包含网络投票)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%;反对0股,弃权0股。

其中,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:同意100,000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%;反对 0 股,弃权 0 股。

四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

(一)律师事务所名称: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

(二)律师姓名:江日华、张欣

(三)结论性意见: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、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范性文件和《公司章程》的规定,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,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。

五、备查文件

1、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

2、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

特此公告!

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

董事会

2017年8月17日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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